易经 · 上经篇
第 16 则
豫中和
原文
yù豫1:lì利jiàn建hóu侯xíng行shī师。chū初liù六:míng鸣yù豫,xiōng凶。liù六èr二:jiè介yú于shí石,bù不zhōng终rì日,zhēn贞jí吉。liù六sān三:xū盱2yù豫,huǐ悔。chí迟yǒu有huǐ悔。jiǔ九sì四:yóu由yù豫,dà大yǒu有dé得。wù勿yí疑。péng朋hé盍zān簪。liù六wǔ五:zhēn贞jí疾,héng恆bù不sǐ死。shàng上liù六:míng冥3yù豫,chéng成yǒu有yú渝4,wú无jiù咎。
注释
1
豫:卦名,象逸豫。
2
盱:张目上视。
3
冥:暗;夜。
4
渝:改变。
译文
卦辞:豫,利建侯行师。初六:鸣豫,凶。六二: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。六三:盱豫,悔;迟则更有悔。九四:由豫,大有得;勿疑,朋盍聚。六五:贞疾,恒不死。上六:冥豫,成而有变,无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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